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收费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概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收费标准是为了确保规划师在进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进行收费,保障规划工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业务的规划师及规划咨询服务机构。

二、历史文化名城级别

历史文化名城分为五级,分别是:、省级、市级、县级和未定级。不同级别的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规划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范围应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规划期限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五年。

四、规划收费计算方式

规划收费的计算方式采取按项目面积和复杂程度综合计算的方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规划收费=单价(元/平方米)×项目面积×复杂程度系数

其中,复杂程度系数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系数值在1-3之间。

五、规划收费标准

根据不同的历史文化名城级别,收费标准如下:

1. 历史文化名城:单价(元/平方米)×项目面积×复杂程度系数;

2.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单价(元/平方米)×项目面积×复杂程度系数;

3. 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单价(元/平方米)×项目面积×复杂程度系数;

4. 县级历史文化名城:单价(元/平方米)×项目面积×复杂程度系数;

5. 未定级历史文化名城:单价(元/平方米)×项目面积×复杂程度系数。

六、其他相关费用

除规划收费外,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费用,如现场调研费、专家咨询费等。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规划师工作量与收费标准调整

规划师的工作量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工作量与收费标准的对应关系进行收费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收费标准。

八、规划费用支付与结算方式

规划费用的支付与结算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规划方案经评审通过后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规划成果交付并经委托方确认后支付余款。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

九、规划费用调整与通知方式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规划师的收费标准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用通知方式应采取书面形式,通知送达委托方后生效。委托方对调整后的费用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双方协商解决。